12月30日,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布了《对于确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》(辽学位〔2024〕10号),我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。
近年来,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,学校以创建医科大学为目标,集全校之智,举全校之力,凝练学科特色,筑牢优势学科根基,积极推动学科融合,学科整体水平不断提高,学校办学质量与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,办学层次与综合实力迈向新台阶。
此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,是学校实施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,开启了学校向更高水平发展、全面提质的新阶段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学校将以此为新起点,勇毅前行、砥砺奋进,在建设期内,对标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于修订印发〈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审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4〕1号)要求,认真梳理现有基础条件,紧盯关键维度,精准施策、持续发力,进一步统筹全校资源,压实责任分工,夯实底蕴内涵,推动高质量发展,扎实推进立项建设工作,力争早日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,实现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夙愿,为学校早日建成医科大学添砖加瓦。
2025年新年伊始,捷报传佳讯,正是千川汇海阔,日新岁新启新程,全体沉医人锚定新目标,笃定实干,为推动学校更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!
来源:研究生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