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按照《对于开展2024年度沈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、三级岗位评审推荐工作。请符合申报条件人员(申报条件请参照附件2-3),按照附件4模版要求,将身份证复印件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、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符合聘用二、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主要奖项、荣誉证书及业绩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,连同原件于9月25日12:00前送交人事处。
联系人:黄启风 鲁莹 电话:62215900 62215337
附件:



人 事 处
2024年9月20日